股权分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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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是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夏天开始推行的中国股票市场的一项改革。股改的基本思路是非流通股东为违背当初发行上市时的法律承诺而向流通股东协商补偿方法以获得流通权。
从1989年至今的中国股市中,“非流通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国有股东)上市时都会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法律承诺“非流通股暂不上市”。正是在这种部分股份流通的特殊结构下,中国股市的上市公司获得了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的发行市盈率。
因此在此次的股权分置改革中,既然非流通股东违背了法律承诺,他们就需要向流通股东做出补偿,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补偿程序是由双方自由对价(简称“对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