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现象学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流派之一,由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奠基于1900年,胡塞尔深受波查諾(B.Bolozano, 1781-1848)之「真理自身」——即超越時空與個人之絕對、又普遍的客觀存在者——的理念的影響,而提出對意識本質的研究,或描述先驗的、絕對的認識之根本與法則;他稱之為「现象学」。胡塞爾思想發展的第一個重要轉折點的標誌是《邏輯研究》(Logical Investigations)。这本书是近当代哲学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为哲学的发展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之间开拓了新的道路。在它的感召下,大批思想家汇集到“回到事物本身”(Zurück zu den Sachen selbst)的大旗下,其中包括莫里茨·盖格(Moritz Geiger)、亚力山大·普凡德尔(Alexander Pfaender)、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奥斯卡·贝克(Oscar Becker)、特奥多尔·康拉德(Theodor Conrad)等人。此外还有大批哲学家,虽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家,他们的思想也受到了现象学的很大影响,其中就包括萨特、海德格尔、梅洛-庞蒂、伽达默尔等等巨匠。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现象学通过他们的演绎发展,仍然活跃于当代的思想界,成为当代哲学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现象学强调对直接直观和经验感知的区分,认为哲学(或至少是现象学)的主要任务是厘清二者之间的关联,并且在直观中获得对本质的认识。如胡塞尔在《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创刊号的前言中所称:
将各个编者联合在一起并且甚至在所有未来的合作者那里都应当成为前设的东西,不应是一个学院系统,而毋宁说是一个共同的信念:只有通过向直观的原本源泉以及在此源泉中汲取的本质洞察的回复,哲学的伟大传统才能根据概念和问题而得到运用,只有通过这一途径,概念才能得到直观的澄清,问题才能在直观的基础上得到新的提出,尔后也才能得到原则上的解决。[1] |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现象学首先是一种方法,即从直接直观和先验本质中提取知识的途径。海德格尔在1925年的“现象学基本问题”讲座中便指出了这个意义上的“现象学”并确信,“现象学发现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那些实际获得的、可估价和可批判的结果,而是在于它就是对哲学中的研究可能性的发现。”[2]
并且在方法之外,现象学在研究对象上找到了连接心理学和逻辑学的中间地带,为“纯粹逻辑学”找到了根基。另一方面,在研究途径上,现象学找到了实证主义和形而上学之间的一条道路,被胡塞尔本人称为“先验的经验主义”[3]。
[编辑] 注释
- ↑ Husserl, Aufsätze und Vorträge (1911-1921), Hua XXV, Dordrecht u.a., 1987, S. 63f.
- ↑ Heidegger,Prolegomena zur Geschichte des Zeitbegriffs, Frankfurt a.M. 1979, GA 20, S. 184.
- ↑ Husserl, Phänomenologische Psychologie, Hua IX, Den Haag 1962, S. 300.
[编辑] 参考
- 倪梁康,现象学运动的基本意义
- 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绪论
- Ted Honderich,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second edition